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十堰市郧阳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尚大晖
开办资金
6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承担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办案基地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刘家桥村柳新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1MB0704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