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期)。
1、“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国营十堰市郧阳区红岩背林场.
法定代表人
王贤文
开办资金
49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承担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任务;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性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林木良种生产、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做好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和科技推广工作;在保护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苗木花卉、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住所
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彭家庄村五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1MB1Q72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