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4期)。
1、“十堰市张湾区商务中心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张湾中心幼儿园厦门路分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张湾区商务中心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张湾中心幼儿园厦门路分园)
法定代表人
李颖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科学、规范的教育、美育、保育、让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并能依法享受各种权益。 业务范围:保教结合、对幼儿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面向社会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培养幼教人才。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9号安置小区18号楼前围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3MB09881353
2、“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实验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张湾中心幼儿园北京北路分园)”公告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实验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张湾中心幼儿园北京北路分园)
李娟
90万元
十堰市北京北路55号
12420303MB092246XP
3、“十堰市张湾区新区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兰溪谷幼儿园兴丽城分园)”公告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新区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兰溪谷幼儿园兴丽城分园)
冉冉
100万元
宗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科学、规范的教育、美育、保育,让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并能依法享受各种权益。 业务范围:保教结合、对幼儿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面向社会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培养幼教人才。
十堰市张湾区兴丽城安置区5号楼
12420303MB0989082G
4、“十堰市张湾区光明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中心幼儿园红河路分园)”公告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光明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中心幼儿园红河路分园)
朱力
60万元
十堰市张湾区光明新村
12420303MB09891031
5、“十堰市张湾区恒枫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兰溪谷幼儿园车西路分园)”公告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恒枫幼儿园(十堰市张湾区兰溪谷幼儿园车西路分园)
祁亚菲
20万元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05—5号
12420303MB09224510
6、“十堰市张湾区东风里幼儿园”公告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东风里幼儿园
朱竟源
30万元
办园宗旨:以“一切从良好的习惯开始,让好习惯陪伴孩子的一生”为办园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教孩子学会做人、教孩子学会做事、教孩子学会学习、教孩子学会生活、教孩子学会创造,使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依法享受各类权益。 业务范围:保教结合、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面向社会提供学前教育服务。
张湾区放马坪路2号
12420303MB092309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