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2期)。
1、“张湾区西城实验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张湾区西城实验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梁作杰
开办资金
2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家幼儿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负责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住所
张湾区西城路6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3MB1M722762
2、“张湾区社会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张湾区社会治理中心
张达平
80万元
1.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解决区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2.负责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推进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发挥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负责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5.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荐全区“雪亮工程”建设工作;6.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治安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意见建议;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43号
12420303MB1N65165Q
3、“十堰市张湾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十堰市张湾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张利民
1万元
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热力管理、供水管理和路灯景观亮化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协助、配合市市政公用事业相关单位开展全区燃气热力供水和路灯景观亮化工作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37号
12420303MB1P26838H
4、“张湾区东风实验幼儿园”公告事项:
张湾区东风实验幼儿园
朱平
1000万元
贯彻国家幼儿教育方针政策,创一流办园水平。严格遵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张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劳的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负责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张湾区汉江北路37号
12420303MB1N68331A
5、“张湾区车城街办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张湾区车城街办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彭静涛
2万元
预防保健、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医学检验专业、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
十堰市车城南路3号
12420303MB1P2904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