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依法依职权行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务等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参与起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监督,指导、监督和检查辖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落实领导市场监管重大执法行动,组织跨区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食品保障任务。 (四)负责查处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 (五)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依法移交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案件。 (六)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综合执法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