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堰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十堰市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防治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十堰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十堰市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防治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42030000043)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203007534486515,有效期自2024年05月08日至2029年05月07日。
2、“十堰市矿山设计院”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十堰市矿山设计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42030000044)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20300753448643A,有效期自2021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0日。
十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