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5265期)。
1、“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法定代表人
王斌
开办资金
585.0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商务联络、项目跟踪、京地协作,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适应新时期群众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群众工作,积极协助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北京市做好十堰进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返、维权救助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维护首都的和谐与稳定, 3.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努力为十堰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4.协助十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市在京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北京市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0MB1U80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