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十堰市巡察数据运用和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巡察数据运用和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琪钰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市委巡察机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通讯网络、电话网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巡察工作信息的收集管理,数据系统更新维护、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负责巡察舆情信息的监控、收集、研判和处置;指导全市巡察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4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0MB1U9388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