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3期)。
1、“十堰市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大队
法定代表人
张万吉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消防训练基地的日常管理;承担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建筑物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救援职能;负责地震、水域、山岳等特殊类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特殊类型灾害事故战术研究;负责战勤保障装备规划、建设、维护保养工作;承担全市灭火救援车辆、装备、灭火药剂等战勤保障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负责与社会单位建立联勤联动保障机制;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处置、跨区域增援等战勤保障任务;承担全市各类消防救援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根据行业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0MB0726848P
2、“十堰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十堰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金强
5万元
研究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生态文旅康养产业、新型电池产业、绿色食品饮料产业、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卫浴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供应链物流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趋势、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等问题;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等提供服务;搭建产业发展研究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研究、人才和技术支撑等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15楼
12420300MB0726856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