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旭东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拟定十堰经开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十堰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规划、组织十堰经开区的招商活动。负责营销策划、宣传推介经开区外来投资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负责编制招商项目信息资源库,规范招商引资合同。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指导、考核、跟踪服务工作。负责调度各园区发展中心,对进区项目做好选址、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协议的履约监督考核和政策兑现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0MB079084XK
2、“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和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和企业服务中心
张华钢
负责辖区工商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建立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企业建设和生产运作中的税收、金融、水电气、交通等问题。负责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投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重点项目的效益评估和履约考评工作,定期评估重点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负责完善和规范企业服务流程,及时处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遇到的困难,落实各项涉企发展政策和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经贸活动,指导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420300MB0790831U
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发展中心
黄海滨
负责制定十堰经开区空港园区产业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空港园区“满园工程”和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空港园区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及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为入园投资者办理立项、审核、批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负责空港园区的“智慧园区”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空港园区内重点项目跟踪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进程中的问题。负责空港园区产业更新工作。负责入驻企业和项目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入驻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负责空港园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8号
12420300MB0790858K
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发展中心
王俊峰
负责十堰经开区与茅箭区、丹江口市跨区域合作共建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战略部署,制定现代服务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投资分配方案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办理现代服务业园区建设的土地征用、开发、拆迁补偿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负责制定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代服务业园区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为入园投资者办理立项、审核、批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负责现代服务业园区的“智慧园区”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龙门大道32号
12420300MB0723209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