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5期)。
1、“十堰市东岳消防救援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东岳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双亮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00MB1M6122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