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6期)。
1、“大冶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冶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乐斌
开办资金
2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市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助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研判及信息综合报送等工作;负责网络评论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负责网络文化的规划、建设和大型网络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工作。
住所
大冶市湛月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81MB1R4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