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7期)
1 、“阳新县社会救助中心(阳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炳华(原:王红霞)
住所的变更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民福路6号(原: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48号3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557010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