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9期)。
1、“阳新县大数据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新县大数据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晖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结合省、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县级大数据综合平台;负责统筹全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对县级财政资金建设、维护信息化项目进行评审;负责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的运营管理。
住所
阳新县城东管理区阳新大道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MB1U09813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