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5期)。
1、“阳新县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新县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星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医保管理系统提供基金及结算管理服务。医保管理系统基金与结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业务规范与流程编写,医保基金运行及财务风险预警分析,开展总额预算下多元复合付费方式改革;负责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个人的门诊账户、谈判药品、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基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医疗费用清算方案编制,以及统筹区域内住院医疗费用报表受理、审核等工作。
住所
阳新县兴国镇红星大道6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MB1U3367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