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阳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1期)。

1、“阳新县排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新县排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虞华富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

住所

阳新县排市镇排市新街18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MB1R05932E

 

2、“阳新县龙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新县龙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新林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

住所

阳新县龙港镇城南新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MB1R051158

 

3、“阳新县木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新县木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柯尊治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

住所

阳新县木港镇木港大道1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MB1R05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