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1期)。
1、“阳新县排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阳新县排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虞华富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
住所
阳新县排市镇排市新街18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22MB1R05932E
2、“阳新县龙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阳新县龙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徐新林
阳新县龙港镇城南新区
12420222MB1R051158
3、“阳新县木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阳新县木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柯尊治
阳新县木港镇木港大道115号
12420222MB1R05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