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2期)。
1、“黄石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黄石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胡立强
开办资金
134.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营造良好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管理服务。行使市容环境卫生部分等行政管理与执法处罚。按照职能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提供检测、检验等技术支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执法工作。
住所
黄石港区朝阳路中英文学校后门附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202MB1N51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