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1期)。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斯泉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执法工作经验;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流芳园南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9MB1F57010Y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明祥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接待公众来电;承担“民呼我应”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公众;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开展区、街两级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9MB1F569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