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服务促进全区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发展。
业务范围:
(一)落实全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激励体制。承担全区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及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各类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服务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公共技术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双创孵化载体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发展,承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科创人才引进、认定、管理和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科技金融、科技招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提供指定领域知识产权(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接受行政委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激励全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工作。承担全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八)承担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对外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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