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5537期)。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纪检巡察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纪检巡察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红祥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技术设施、信息化网格建设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运用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利用信息技术协助查办案件、收集、保全和运用物证、电子证据及其他证据等工作;组织、管理纪检监察机关技术取证、勘验取证、文政审查、涉案款物验证鉴定等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及派出(驻)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纪检监委谈话室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巡察综合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
住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8MB082850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