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15期)
1 、“武汉市新洲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宗旨:坚持为农服务。业务范围:制定全区供销社发展战略,引领基层社改革与法治建设;参与农村市场体系构建,拓展电商金融服务与流通网络;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监督基层社政策执行,确保社有资产权益;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再生资源回收、防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等任务。 (原:业务范围:按区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对烟花爆竹、医药、食盐、课本、废旧物资回收的特许商品经营;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793128535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