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5期)。
1、“武汉市新洲区债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债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淑琴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要求,承担全区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监控、归还、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专项债券项目的策划、指导、申报和一般债券项目安排等事务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7MB089801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