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新洲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8期)。

1、“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伟为

开办资金

13.3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承担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和安全调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有关来信来访接待、综合协调、人员培训、案卷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衡州大街20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7MB075407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