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4期)。
1、“武汉市新洲区倒东河道堤防管理段”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倒东河道堤防管理段
法定代表人
肖辉
开办资金
103.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承担倒东堤防管辖范围内的检查、监测、运行和保障等工作。 业务范围:做好日常维护项目的巡查、质量监督等事务性工作;按规定组织管辖范围内的年度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考核验收,承担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的申报相关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河道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管辖范围内河道采砂管理,配合实施防汛抗旱有关调度,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周昭村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7MB1L74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