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期)。
1、“武汉市新洲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陈璨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对本区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帮扶和救助。业务范围:参与本区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区各请教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教育工作、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工作等、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少先队基层组织、队员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青少年教育工作阵地建设。
住所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红旗街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7MB1N0609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