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11期)。
1、“武汉市新洲区急救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急救中心
法定代表人
金先灵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承担全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指挥调度、人员培训、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业务范围:对全区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即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
住所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7MB1L20635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