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7期)。
1、“武汉市江夏区水资源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夏区水资源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秦扬
开办资金
4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落实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水环境监测、水资源普查、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承担河湖及小微水体日常保护工作,督促各管护主体落实日常巡查、岸线保洁、水面清漂等水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承担组织水资源保护志愿者服务活动、受理水资源保护的信访和举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36号(区水务和湖泊局1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5MB1U5207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