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3402期)
1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蔡甸区血吸虫病与皮肤病防治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蔡甸区血吸虫病与皮肤病防治所)(原:武汉市蔡甸区血吸虫病与皮肤病防治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做好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妇女、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预防控制等),同时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承担血吸虫病查、治、灭、管、防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监测麻风病,及皮肤病与性传播疾病的诊断,积极开展相关病种的预防与治疗,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原:承担血吸虫病查、治、灭、管、防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监测麻风病,及皮肤病与性传播疾病的诊断与宣传,积极开展相关病种的预防与治疗,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的变更
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275号(原: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444137763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