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581期)。
1、“蔡甸区青少年活动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蔡甸区青少年活动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思婷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青少年教育保护的政策法规,推动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关注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涉及青少年的权益问题,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组织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推动青少年参与社会建设。
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4MB0A68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