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2882期)。
1、“武汉市蔡甸区绿色建筑发展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绿色建筑发展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进全区绿色建筑工作:承担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材、新型材料推广应用;承担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和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房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4MB1U1071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