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2109期)。
1、“蔡甸区房屋建筑图审和消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蔡甸区房屋建筑图审和消防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波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4MB1U7544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