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0853期)。
1、“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保护中心(蔡甸区基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保护中心(蔡甸区基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邹超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耕地保护;做好批后监管;协助局机关切实落实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各项要求,并做好规划审批批后监管工作。
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4MB1U74164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