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3503期)。
1、“武汉市蔡甸区河湖流域治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河湖流域治理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启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水事及河道采砂违法事件查处、区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等方面的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推进落实河湖长制、河湖流域治理、河湖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全区河湖流域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排水户(含在建工地)城市排水许可批后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4MB1U9005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