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武汉市东西湖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曦
开办资金
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大数据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参与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建设规划和相关管理规定 参与全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资源管理,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与金北一路交叉口台商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2MB0A6680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