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武汉市东西湖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法定代表人
牛彦军
开办资金
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提供指导服务。承担辖区内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导服务工作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设监理、竣工验收 对在建市政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参与市政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6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2MB0902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