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5期)。
1、“武汉市洪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郑
开办资金
5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在建区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行业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企业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材应用等工作;承担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及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科技进步及技术创新工作;按规定承担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1MB09765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