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5期)。
1、“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城小学(武汉小学洪山华侨城分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城小学(武汉小学洪山华侨城分校)
法定代表人
周运福
开办资金
1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团结大道158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11MB1Q8850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