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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人力资源领域普法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政策,统筹管理公益性岗位;受委托开展人力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原:提供劳动就业和职能工作。 职业技能开发、职工招收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市场和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代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