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与行政执法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原: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
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  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  综合执法中心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和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协调解决  综合执法宣传  工作简报和信息的发布   综合执法工作经验等工作的总结  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的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