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9248期)。
1、“武汉市青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青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开拓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管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工作;对全区房屋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企业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承担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市场行为、墙体改革、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日常管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的建筑业经济指标监测工作;按法定程序对全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对建设工程消防项目进行消防监督;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五路青山江湾湿地公园调度中心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7MB1R1998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