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9641期)。
1、“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质量监督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质量监督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晓东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环卫作业水平检查考核工作,结合市考核办法,制定全区环卫作业检查考核办法;对环境卫生作业队及全区各环卫所、各市场化单位的环卫日常作业开展检查、督办、考核;协调解决相关重难点环卫问题,以问题数据为支撑分析全区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环卫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排名,为奖惩各环卫作业单位及核拨经费提供依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冶金大道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7MB097499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