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青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武汉市青山区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青山区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程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了解和掌握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经济运行情况,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政策申报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受青山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承担园区土地征收、土地租金和临时污水处理费代收代缴等相关工作。承担园区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统筹做好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疫情防控、城市管理、信访维稳、河湖长制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住所

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2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7MB0757871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