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0年第4期)。
1、“武汉市武昌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志龙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抢救、保护整理区内各类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挖掘武昌古城文化,服务武昌古城建设;加强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培训;组织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交流活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1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6MB1G0964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