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汉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汉阳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汉阳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丽涵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做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收案、立案审查、案前调解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复议相关人员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汉阳区芳草路一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5MB076221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