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0年第4期)。
1、“武汉市汉阳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武汉市汉阳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汉阳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武汉市汉阳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新利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2.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和有关社会救助统计、信息等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5MB1D97221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