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利华
开办资金
12.8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水务工程建设监管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务信息化建设,防汛排渍信息化调度、维护管理及数据共享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08号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3MB0A54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