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4期)。
1、“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伟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燃气热力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住所
江汉区复兴村小区综合楼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3MB1P9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