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19年第4期)。
1、“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武汉市江汉区史志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档案馆(武汉市江汉区史志研究中心)
法定代表人
夏伟平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档案、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拟定全区档案馆室建设、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进馆档案和史志资料征集、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承担档案、史志查询利用接待工作;开展档案、史志编研工作;利用新技术促进档案、史志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档案、史志宣教、历史文化专题展览等活动;加强档案、史志理论研究,组织参与相关学术活动。
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3MB1D8039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