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7期)
1 、“武汉市江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江岸区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武汉市江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江岸区卫生监督所)(原:武汉市江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等预防和控制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健康影响因素分析检测和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应用研究;承担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防治研究、预防注射、消毒隔离监测、卫生监测、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承担全区血吸虫病预防工作职责,建立以预防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预防监控体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24416261802
2 、“武汉市江岸区房产测绘站”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潘祖金(原:裴朝阳)
举办单位的变更
武汉市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原:武汉市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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