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20期)。
1、“武汉市江岸区湖泊管理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湖泊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宣文山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等湖泊保护法律法规;承担全区湖泊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承担制定湖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器材,并适时组织演练;承担协调配合湖泊治理工程实施。
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黑泥湖路金涛翰林苑1号楼1楼1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2MB1K10946U
2、“武汉市江岸区实验澜岸幼儿园”公告事项:
武汉市江岸区实验澜岸幼儿园
詹薇
15万元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
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393-1号
12420102MB1G015019